跳到主要內容
選擇查詢類別
 
::: 藏品資訊 回上一頁
主要名稱:醜陋公公的藏品圖
  • 主要名稱:醜陋公公圖檔,第1張,共15張
  • 主要名稱:醜陋公公圖檔,第2張,共15張
  • 主要名稱:醜陋公公圖檔,第3張,共15張
  • 主要名稱:醜陋公公圖檔,第4張,共15張
  • 主要名稱:醜陋公公圖檔,第5張,共15張
  • 主要名稱:醜陋公公圖檔,第6張,共15張
  • 主要名稱:醜陋公公圖檔,第7張,共15張
  • 主要名稱:醜陋公公圖檔,第8張,共15張
  • 主要名稱:醜陋公公圖檔,第9張,共15張
  • 主要名稱:醜陋公公圖檔,第10張,共15張
  • 主要名稱:醜陋公公圖檔,第11張,共15張
  • 主要名稱:醜陋公公圖檔,第12張,共15張
  • 主要名稱:醜陋公公圖檔,第13張,共15張
  • 主要名稱:醜陋公公圖檔,第14張,共15張
  • 主要名稱:醜陋公公圖檔,第15張,共15張
主要名稱:醜陋公公
成文日期:不詳
類別:手稿
作者:吳漫沙
提供者:吳明月
原件與否:原件
藏品層次:單件
數量單位:14頁/張
尺寸大小(長*寬*高):27x38.8cm
數位化類別:影像(圖片)
是否數位化:
關鍵詞:吳漫沙|吳丙丁|婚姻|濁世夫妻
典藏單位:國立臺灣文學館
摘要:本筆資料描述女主角張婉真遭公公非禮,而丈夫非但未採取任何保護措施,甚至要求其隱忍配合,張婉真忍無可忍,最終以離婚收場。張婉真與丈夫林寶華係相親結婚,兩人婚後與林寶華父母同住,且林寶華尚受雇於父親林長壽,致使其性格怯懦、唯父命是從。林長壽多次藉故非禮張婉真,張婉真雖向丈夫哭訴,不僅無法獲得任何支持及保護,懦弱的林寶華竟要求張婉真,為維持家庭和諧應順從林長壽的指示。張婉真一氣之下返回娘家,並以搬離原生家庭作為婚姻持續之條件,豈料林寶華仍不敢違逆父命,兩人只好走上離婚一途。(文/温惠玉)
其他說明:1. 本筆資料共14頁,書寫於500字稿紙。
2. 本文屬「濁世夫妻」系列之作,為「濁世夫妻之二」,原題為「無恥公公」,其後作者以「醜陋公公」字條於標題處覆蓋修訂。
3. 吳漫沙本名吳丙丁。
提供者:吳明月
登錄號:NMTL20060900053
列印 大圖瀏覽
::: 地址:台南市70041中西區中正路1號 | 電話:(06)2217201 | 傳真:(06)2217232 | 
版權所有 Copyright by National Museum of Taiwan Literature